总体上要整合汇聚各方面资源,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务实高效推进落实试验任务,保障试验针对性和示范效果。
一是充分发挥各试验区建设主体作用。《实施方案》要求,试验区要建立健全省级层面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机制。结合试验重点及本地区已有基础、优势条件,研究制定建设工作方案,细化完善任务清单、成果清单和分年度目标。同时,鼓励试验区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和地方性法规探索,抓好配套政策和有关条件落实,做好与相关部门衔接,积极引导激发社会资源投入。
二是加大政策协同和支持力度。依托大数据部际联席会议的跨部门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试验区建设指导,推进一批政策试点、设施试点、应用试点、专项工程等优先在试验区域落地。
三是构建综合创新试验载体。以产业互联网平台、公共性服务平台等作为产业数字化的主要载体,以数字产业园和集聚区作为数字产业化载体,以数字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协同治理和新业态发展载体,强化政府引导,促进产业融合,推动多元共治。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将组织对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进行研究论证,按照方案成熟程度,逐个启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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