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21年
内蒙古、
云南、
新疆、
青海、
四川、
安徽、
河北、
江苏、
浙江、
福建、
江西、海南12省份已出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体来看,内蒙古打响了地方清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第一枪。随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省份快步跟上,开展虚拟货币尤其是
比特币“挖矿”活动清理整顿。11部门发布通知后,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也开始行动。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明确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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