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法:窃取虚拟财产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2023-4-18 13:57
                    
                                                            来源:
                        
                        	山东高法公众号                        
                                            
                                                             
                 
                
                                        
                    		山东高法公众号发布鲁法案例【2023192,被告人擅自使用他人EPK虚拟币钱包的私钥,侵入计算机系统,通过转账命令共盗取EPK虚拟币208075.96枚。法院认为对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如确需刑法规制,按照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定罪处罚,能够做到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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