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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排单位碳排放量核定及配额发放

2023-4-23 08:25

来源: 易碳家

  1.碳排放量核定。市生态环境部门根据2022年度碳排放报告、核查、抽查结果,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重点碳排放单位碳排放量核定工作。

  2.免费配额发放。免费配额预发工作将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核发工作将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重点碳排放单位对配额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收到最终核发配额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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