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以来,我国加快完善顶层设计、谋划路径举措,相继出台“双碳”指导意见以及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日臻完善。但是,实现“双碳”目标的涉及面广、周期长,一些地方由于认识不足、统筹不周、跟风表态、盲目激进,特别是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对部分省区能耗强度、消费总量发出“红灯”预警后,部分地区为了竞争性完成能耗“双控”指标,甚至出现了“运动式”减碳、“一刀切”停产限产等错误行为,直接导致“双碳”目标实施推进初期在煤炭、电力等方面发生了短期的供给收缩问题,对经济社会正常运行造成较大冲击,同时也暴露出“能耗”双控制度存在的管理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不同品种
能源的单位能耗排放强度差异等弊端,原有的能耗“双控”制度在“双碳”目标下存在实施挑战。因此,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
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为较早实现碳排放与能源消费和经济发展脱钩安排了解决路径,推动我国能源系统向更符合“双碳”目标实施的方向迈进。
能耗“双控”的重要特点是在能源消费强度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对能源消费总量提出预期要求,并分解落实至各地区,优势在于执行简便高效,但缺点是不区分用能类型,在限制化石能源使用的同时也限制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碳排放“双控”重点约束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可打破能耗“双控”对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约束,在提升能源消费总量的同时有效控制资源与环境双重压力。也就是说,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更加突出导向性约束力,更加符合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转型的需求,对于促进节能提效、保障合理用能、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支撑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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