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经济和
金融委员会(第二委员会)近日通过决议,决定“设立一个由会员国主导的不限成员名额特设政府间委员会,负责起草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据悉,当天的决议获得绝大多数国家的支持。该决议强调,“需要制订一项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框架公约,以加强国际税务合作,并使其具有充分包容性且更加有效”。
决议提出,为此特设的政府间委员会应在2024年8月前完成其工作,并向大会第七十九届会议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列入联合国框架公约的权限范围草案。目前,还没有一个具有全球合法性、资源和专业知识的实体作为国际税务合作的单一协调机构。在二十国集团支持下,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是讨论如何应对国际税收问题的一个关键
论坛。
虽然每个国家都对自己的税务制度负责,但联合国的普遍会员制和合法性可以成为加强国际税务合作的催化剂,惠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当前,各方认为亟需在联合国层面开启一项进程,以期打造一个新的国际税收制度,既能尊重国家主权,又能反映当今世界市场运作和商业活动的真实方式,还能建立透明的国际税收规则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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