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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 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2024-4-18 11:34

国家发改委发布《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该办法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能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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