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深圳市地方
金融管理局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在《深圳市绿色融资企业及项目评估认定指引》(附件)明确深圳市绿色融资企业及项目的评估认定工作方法。
《管理办法》要求绿色融资主体定期披露其环境相关表现,明确了绿色融资主体库的管理及运维机构,企业及项目的入库管理、在库管理及出库管理,保证了绿色融资企业及项目评估认定工作的规范性,并保证在库的企业及项目能够持续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有效防范“洗绿”“漂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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