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部门实行“三级监管责任制”:①日常巡检(每季度覆盖全部重点单位,核查月度数据台账);②专项督导(每年6月、11月开展配额清缴专项检查);③应急响应(接到数据异常举报后48小时内现场核查)。具体工作包括:建立企业
碳排放档案(包含历史数据、整改记录)、组织属地化培训(每半年至少1次政策解读会)、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连续两年配额缺口企业列入重点监控名单)。每月15日前需向市局报送监管简报,内容包括数据质量问题清单、执法处罚案例及工作建议。经济技术开发区还增设
碳市场风险监测岗,专职监控企业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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