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和《山东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方案》,落实国家部署,推动行业绿色转型。方案要求水泥、焦化企业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明确有组织排放(如水泥窑颗粒物≤10mg/m³)、无组织管控及清洁运输(清洁方式占比≥80%)等指标。目标到2025年底,全省50%水泥熟料产能、60%焦化产能完成改造;2028年底前,重点区域基本完成,其他区域力争80%产能达标。方案结合山东实际,细化部门分工,对关停企业不强制改造,并配套税收、
金融等支持政策,助力蓝天保卫战。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