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热电联产机组实施
碳排放激励政策,供热量修正系数Fr=1-供热比×0.6。以某电厂年供电量10万MWh、供热量50万GJ、供热比60%为例,其供电配额=10万×0.4341×(1-60%×0.6)=2.43万吨,较纯发电模式减排41%。文件要求企业独立计量供电、供热数据,供热比=供热量/(供电量×3.6+供热量)。核查机构需核验热电联产机组型式认证文件,未达国家热电比标准(严寒地区≥50%)的企业不适用修正系数。该政策推动煤电企业转型综合
能源服务,预计全市热电联产机组年度配额将减少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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