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的各类型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均应当实现“可观、 可测、可调、可控”,提升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电网承载力和调 控能力。对于存量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 目,电网企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根据产权分界点,加大投资建 设改造力度,提升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以实现“可观、 可测、可调、可控”,保障分布式光伏发电高效可靠利用和电力 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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