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扫一扫,登录网站

首页 快讯 查看内容
  • 96
  • 0
  • 分享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能评权限不得下放至县级

2025-8-6 13:44

新规强化节能审查权限管理,明确规定年综合能耗超50万吨标煤或煤炭消费超50万吨的项目需由国家发改委直接审查,省级部门负责审查年能耗超万吨标煤项目。严格禁止将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审查权限下放至县级,对节能降碳指标滞后地区可暂停其审查权限。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重点领域审查标准。要求省级部门制定区域节能审查实施细则,明确能效准入、化石能源消费控制等要求,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
相关新闻
发表评论

请先 注册/登录 后参与评论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