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配额有偿发放机制的约束激励作用,按照
上海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节奏,分行业设定差异化的有偿发放比例,并根据纳管单位年际间
碳排放总量或强度下降情况、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情况、
能源或碳计量体系建设情况等,设定激励调节系数。到2027年,纳管单位配额有偿发放比例控制在8%以内;到2030年,配额有偿发放量占配额总量的比例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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