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七大行动”实施方案》。“七大行动”包括深入实施政策可感可及行动、破除市场准入壁垒行动、
金融惠企纾困行动、加大民营经济要素支持行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行动、法治保障行动。
其中,在深入实施加大民营经济要素支持行动中重点提出,降低用能成本。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
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和数据中心民营企业自行或委托售电公司与新
能源发电企业签订中长期绿电购售协议。全面实现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服务城乡全覆盖,全过程办电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持续推进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表申请、联合踏勘、限时办结、一并接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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