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北京市碳普惠方法学编制指南(试行)》,碳普惠项目计入期设定为可申请减排量登记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不得超过项目自身寿命期限。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减排量核算的时效性与项目实际贡献的匹配性。指南要求项目开发者需在计入期内持续监测减排数据,并通过科学方法验证减排效果的持续性。对于超出寿命期限的项目,需重新申报方法学以延续减排量登记资格。该规则平衡了灵活性与规范性,既鼓励长期减排行动,又防止无效或过时项目占用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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