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碳普惠方法学的开发范围覆盖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亚氮(N₂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₆)和三氟化氮(NF₃)七类温室气体。同时,指南明确列出了五大不得纳入开发范围的情形:一是已纳入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的;二是属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承担减排义务的;三是属于国家限制类或淘汰类技术的;四是减排机理不清晰或不具有减排效益的;五是可能对人民生命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构成现实且急迫重大威胁的。这一正一反的界定,清晰引导开发资源投向符合政策导向、减排效果实在、风险可控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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