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度审核确认纳入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并按规定的方法发放各重点单位的免费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缴与其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如果通过提升自身的能源效率、技术改造等措施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上海市2022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沪环气候〔2023〕81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沪环气候〔2023〕17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食品企业冷链系统独立核算 广东设定冷藏库能效标准
国家认监委发布《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试行)》
特殊行业专项审查 钢铁水泥等设双重约束
区域协同创新机制 打造绿色发展样板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创新监管机制 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控
碳信用市场面临“洗绿”风险,企业采购成本激增
区域碳市场协同发展取得突破,跨境交易机制创新
碳减排项目开发商面临转型压力,运营成本上升18-22%
新兴项目类型快速崛起,市场结构持续优化
自愿碳市场透明度建设持续推进,信息披露指标增加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