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度审核确认纳入管理的重点碳排放单位的碳排放量,并按规定的方法发放各重点单位的免费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上缴与其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碳排放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如果通过提升自身的能源效率、技术改造等措施
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沪府10号令)、《上海市2022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沪环气候〔2023〕81号)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第一次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沪环气候〔2023〕17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中国将于COP30前宣布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目标
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全国累计核发绿证49.55亿个
国家能源局:绿证核销功能上线
国家林草局:我国年均修复草原超4600万亩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川渝:全国首个跨省域“双碳”服务平台上线
蚂蚁森林在河北丰宁累计种植超160万棵樟子松
百事公司亚太区第三届绿色加速器项目十佳入围企业揭晓
各年度配额价格权重均为五分之一!全国碳市场上线“碳排放配额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