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的改革亮点之一,就是优化了融券机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交易特别规定》第十三条指出,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具体来看,一方面,两融标的筛选标准变了。主板筛选标的证券的标准,要满足上市三个月,以及市值、股东人数、波动率等方面的要求。而科创板股票上市第一天就成为标的证券。
另一方面,两融配套机制的完善主要体现在券商借券环节。券商把券借给融券客户,券商自营的券不够时,也需要从其他机构借。券商借券环节,是两融业务的上游环节,又可以分为转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简单起见,合称为券商借券环节。
在这一块,主要有四方面完善。第一,能出借券的主体更多了,公募基金可以把券借给券商。第二,能出借的券的类型多了,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限内,可以将配售获得的股票借出来。第三,实现了借券的实时成交。有券的机构,比如说基金,10:00把券借给券商,券商10:01就可以把券借给自己的融券客户融券卖出。而在主板,券商当天借到的券,次一交易日才能借给客户融券卖出。第四,券商借券成本降低,期限费率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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