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相关监管部门一直对非法虚拟货币交易保持高压打击态势。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
ico(首次代币发行)融资本质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从事代币发行融资活动。权威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互金整治办先后关闭境内新发现的虚拟货币交易平台6家,分七批向有关部门移送并技术处置了服务器在境外、实质面向境内经营的平台200余家,关闭相关支付账户近10000个,关闭微信营销宣传小程序及公众号近300个。“最近有一些言论称,94禁令已经过时。实际上,打击虚拟货币、打击ICO的政策从没变化过。”该人士说。
“针对打击虚拟货币或是打着虚拟货币名义的违法犯罪活动,各个部门已经形成共识。不仅是
金融监管部门以行政手段发布‘禁令’,而且多地公安部门也已经行动起来执法,未来这种多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会进一步加强。”上述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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