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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赋能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2 年)的通知

2020-12-10 09:57

拓展电子商务新零售


  推动省内头部电子商务平台健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供应链,带动商品、技术、服务等发展。推动传统零售和电子商务资源整合,创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发展工业、直播等电子商务新模式,更好服务个性化、品质化消费需求。到2022年,全省网络零售额达到2.6万亿元,跨境网络零售出口额达到1400亿元。

推广金融科技

  强化移动支付之省建设,加快二维码、生物识别、支付标记化等技术应用,加强海内外支付技术和商业模式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科技公司开展无接触贷款、线上投资理财理赔、线上便民缴费等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应用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智能投顾、智能认证、智能量化投资等业务。到2022年,常住人口移动支付覆盖率达到90%。

推进智能亚运建设

  建设亚运会云转播中心,构建“5G+4K/8K”视频采编、赛事实况直播、视频传输等系统,实现5G网络在亚运会场馆、交通枢纽的优化布局和优质覆盖。打造智能亚运典型智慧应用场景,加强数字孪生、沉浸式观赛、复眼摄像、多场景一脸通行、快递配送机器人等布局。

拓展数字化创业就业新空间

  强化“互联网平台+创业单元”等新模式效应,培育省级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和网红经济集聚区,开展“村播计划”和“浙造好物”推广行动,支持微商等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商业银行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引导互联网平台企业降低个体经营者交易服务费。到2022年,培育20家以上全国领先的生活性服务行业垂直平台、100家以上区域性本地生活服务平台。

壮大微经济等个体经济

  支持微内容、微创新、微应用、微电影等万众创新,推动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个体新就业模式发展。引导“宅经济”科学发展,促进线上多样化社交、线上直播等规范健康发展。建立微经济等新业态成长型企业名录,深挖新型就业“蓄水池”。加强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统计监测。

鼓励灵活就业和多点执业

  探索完善医疗、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多点执业新模式。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搭建灵活就业、共享用工服务平台,提供线上职业培训、灵活就业供需对接等就业服务。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制度,完善适应新职业、新工种变化的人才培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政策。

加强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完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推动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共建在线模块化网络课程,积极开展云端招聘、网上签约等就业服务。鼓励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人机互动等数字化教学培训手段,推广微课程、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在线直播等新模式。到2022年底,完成超100万人次的线上培训任务,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超过32%。

深入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应用

  加快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和数据汇聚,形成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全面实施《浙江省公共数据开放与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规范有序、安全高效的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机制,加快形成公共数据资源市场化服务机制。到2022年,开放数据集总量10000个、数据项50000个以上,推出数据开放创新应用80个以上。

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

  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开放自有数据资源,加快构建多源数据采集体系。积极培育公益性数据服务组织和研究机构。支持农业、工业、交通、教育等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围绕智慧城市建设、经济社会仿真推演、公共卫生安全防控、自然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推动社会数据和公共数据的融合利用,拓展“城市大脑”场景化多业务协同应用。



 加强数据要素安全保障

  采取数据签名、加密、接口鉴权等保护措施,运用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等新技术,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全链条保护机制,提升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构建数据安全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建立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数据应急采集和应用管理机制。

深化数字政府建设

  按照“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现代政府理念,深入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持续完善精密智控常态化机制,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浙政钉”2.0版、信用“531X”工程建设,构建“互联网+监管”全链条业务闭环,高标准打造人民满意的数字政府。

建设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

  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一库一图一箱X场景”建设,在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等区域开展试点,推进多规协同、智慧选址、亩均产出等场景开发应用,并在全省复制推广。推动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在浙落户。到2022年,建成全国一流的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升。

建设数字孪生城市

  推进全省设区市“一城一脑”建设,加快数字城市与现实城市同步规划、同步建设,适度超前布局智能基础设施,打造数字孪生城市。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推进现实社区和数字社区同生共长。启动工程云建设,加快工程行业数字化转型。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省“城市大脑”通用平台,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物理实体+数字孪生”的城市资源优化配置方案。

加快数字乡村发展

  完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智慧农业、农村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推进“浙农码”开发应用,推广云农技等惠民服务。搭建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推进生产管理、产品流通、乡村治理等数字化应用。高标准实施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到2022年,培育15个数字乡村试点市和县(市、区)、20个“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省级试点县、250家数字农业工厂。

  《计划》还明确对新出现、一时看不准的新业态新模式,设置一定的观察期,预留发展空间;对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存在较大潜在风险、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新业态新模式要严格监管;对非法经营、触及法律法规红线的,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浙江将落实国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带动新型消费的税收政策,优化各级财政对数字赋能的投入,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新业态新模式重大项目建设。对成效显著的主体,在申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省重大产业项目及相关扶持专项中给予优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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