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已成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并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写入中央关于要素市场化配置的文件中。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指出:“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培育数字经济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支持构建
农业、工业、交通、教育、安防、城市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规范化数据开发利用的场景”。同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国有企业“明确数据归口管理部门,加强数据标准化、元数据和主数据管理工作”“定期评估数据治理能力成熟度”“强化业务场景数据建模,深入挖掘数据价值,提升数据洞察能力”。
我国数据交易起步较晚,交易市场主要由各大数据资源交易平台组成。2015年后我国开始重视数据交易并迅速成立了多家大数据交易平台,包括
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
湖南大数据交易所、华中大数据交易所、
上海数据交易所、
贵州大数据交易所、长江大数据交易所、东湖大数据交易所和等。此外还有京东万象、聚合数据、数据宝等数据交易平台。
数据资产价值评估是量化数据资产价值的有效方式,推动企业持续投入资源开展数据资产管理,为企业参与数据要素流通奠定基础。目前,我国一些大型企业或
金融机构已率先在数据资产估值领域开展研究。2021年1月,光大银行发布《商业银行数据资产估值白皮书》,系统研究了商业银行的数据资产估值体系建设,提出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等货币化估值方法。2021年3 月,南方电网发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数据资产定价方法(试行)》,规定了公司数据资产的基本特征、产品类型、成本构成、定价方法并给出相关费用标准,为后续数据资产的高效流通做好准备。2021年10 月,浦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实践报告》,根据数据资产能否直接产生价值,将数据资产分类为基础型数据资产和服务型数据资产,并将数据资产写入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之外的第四张表—数据资产经营报表。
定价是市场交易的关键,在数字经济发展的大潮下,无论政府、企业,都在积极探索并实践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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