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定(授权)代表人签署的申报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3)BSN
福建省
区块链主干网部署应用的订单详细信息截图;
(4)福建省BSN门户运营商提供的发票凭证。
(三)鼓励区块链BSN运营商在南平落地子公司并开展
区块链应用开发与推广。对在BSN南平城市节点上部署的本地区块链应用累计达到20个、30个、50个,且各应用交易量均达到100笔以上,一次性分别给予运营方10万元、20万元、40万元的运营经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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