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数十年前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样,
区块链技术很可能成为未来社会的变革性力量,安全(分布式数据库)与效率(去中心化)完美结合的魅力正吸引人们广泛关注。对于这样的新技术,司法实践中,既需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等法律和政策依据,妥善办理案件,也需要贯彻能动履职思维,加强对区块链研发融资的引导。应当明确刑事法律乃社会前进的保障,而非阻碍,正确适用刑事法律,确保区块链产业的健康成长应当成为办理这类案件的思考之一。
作者:张庆立 现任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法学博士。参加检察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法律政策研究、侦查监督、公诉等业务。目前,在《东方法学》《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调研文章90余篇,入选上海青年法律法学人才库,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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