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数据显示,从2012年至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超4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
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近日印发的《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已经明确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框架,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深度融合。
蒋颖表示,要完善数字立法与数商生态的顶层设计。通过数字立法,明确数据本身的产权、加工权、经营权,明确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属性。同时,要通过政策制定,构建数据的良好生态环境,促进市场多主体协同并进。数字立法与数商生态两者的有机结合,将进一步促进数字经济发展。
黄益平认为,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相配合,是促进平台企业更好服务于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数字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我国拥有众多技术人才与技术能力,在应用方面逐渐步入国际主流,这与政府的支持是分不开的。此外,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适当超前的布局,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以上两者,都是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发挥作用的体现。”
“数字技术特性,会带来一定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长尾效应、网络效应等。通过政府引导与市场调控,这些特性运用到经济当中以后,通过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黄益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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