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稳定省内煤电油气生产。严格煤炭生产能力管理,组织开展采掘接续提升年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优化矿井开拓布局,积极释放先进产能。加快大型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建成华汪热力等大型煤电机组和文登抽水蓄能电站。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深化胜利济阳页岩油国家级示范区建设,建成渤中19-6气田陆上处理终端;推进
青岛董家口、
烟台西港区等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实现龙口南山一期部分投产。2023年,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稳定在8600万吨、2100万吨、5亿立方米左右。
(十)增强煤电油气供应能力。加快推动“铁路+”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提高煤炭铁路运量占比,提升“外煤入鲁”通道能力。强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坚持“四方联审”工作机制,严控机组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开工陇东至
山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积极推进
吉林、
甘肃等送端省份新
能源配套电源建设,加快山东发展投资长岭风电、山能甘肃白银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不断提高省外来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对接落实国家跨省区优先送电计划和政府间送受电协议,多频次参与省间电力交易,拓展“绿电入鲁”规模。加快天然气环网东、北干线建设,开工烟台港至裕龙岛石化输油管道,建成烟台港原油管道复线等项目,完善油气输送网络。2023年,全年接纳省外电量1250亿千瓦时左右。
(十一)加快推动煤油气储备能力建设。持续提升煤炭储备能力,加快山东能源唐口、枣矿物流园二期等煤炭储备项目建设;强化煤炭实物储备,确保完成迎峰度夏、度冬政府可调度煤炭实物储备任务。强化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开工龙口南山LNG接收站储气工程,建成菏泽白庙浅层地下储气库。到2023年底,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达到1800万吨以上,政府储气能力保持在2.1亿立方米以上。
(十二)强化能源需求管理。加强电力负荷管理,优化调整迎峰度夏、度冬负荷管理方案。提升天然气应急调峰能力,动态调整天然气可中断用户清单。科学制定电力、天然气等保供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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