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出资购买38.9吨林业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这是海南省首例适用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件。
2022年,海南某苗木育种基地为平整土地将基地内部分林木出售给被告人李某、王某。被告人李某、王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13株,立木蓄积量为24.84立方米。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告人李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认缴“碳汇补偿”的方式分别出资人民币1945元购买38.9吨林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
海南一中院经依法审理,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均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据该案承办法官宋杰介绍,该案是海南省首例引入“碳汇”理念开展的修复性司法案件。经专业机构测算后,被告人通过海南省
临高县林业局碳汇交易平台认购与碳汇损失相当的碳汇量,抵消毁林导致的
碳排放,认购资金将专项用于碳汇林项目建设以补偿受损森林资源的服务功能。该案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既符合案件特点,亦能高效便捷实现替代性修复目标,可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提供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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