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建平:首先,建议政府与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现有机制的联动协调与信息通报。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相关规定已经明确
金融机构需要提供项目的碳减排数据,因此,亟待构建更加清晰的碳减排数据测算技术标准。
2023年3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布《关于公开征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建议的函》,旨在建立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体系。建议日后相关部门之间做好碳减排测算方法的协同,保障我国碳减排基础数据的可比性。同时,为了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效率,建议健全部门间信息通报机制,各部门积极共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相关的项目、排放、融资、监督执法等信息,为政府的战略研究、决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持。
其次,应持续推进建设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碳减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是为了更好发挥其引导作用,与此同时,碳减排所涉及的碳核查、信息披露等多个环节,对金融机构碳信息披露核查能力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能力要求也将提高。因此,需尽快出台详细的信息披露相关指引性政策要求,并针对披露要求给出更加明确详细的规范指引,助力金融机构客观、明确地识别“绿色”和“转型”项目并给予资金支持,推动改善重点支持企业进行信息披露时存在的披露质量参差不齐、选择性披露等问题,为碳减排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的申请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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