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这国家自主贡献,国家自主贡献(NDC)是《巴黎协定》中的一个词,简单的说就是一个国家的排放指标。
在《巴黎协定》的规定下,每个国家都要制定这个NDC。中国的NDC简单近似地说就是要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
那么这个NDC怎么又跟碳资产和绿证扯上关系了呢?因为《巴黎协定》第六条规定各个国家除了自己减排以实现NDC以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其它国家的“碳指标”来实现。
我们可以理解为地球就是一个大号的
碳市场,这个市场下每一个控排单位就是一个国家,这些控排单位除了自己减排以外,还可以通过购买其它控排单位的“配额”来履约。当然,购买“配额”就意味着买方的排放许可增多,卖方的排放许可减少。
所以,现在那些国外企业购买了我们的绿证或者碳资产,就存在这个国家层面之间“配额”转移的可能。这才有了主管机构从各方堵截这些“配额”的外流。
事实上,除了中国以外,一些其它国家也在考虑禁止碳资产的出口。
这看起来貌似很合情合理,我们应该支持才对。
但是,这也可能是我们自断筋脉,失去成为全球
碳交易中心的机会。
我们可以简单设想一下,中国的碳资产不让出国,那自然就没有人会来中国做碳交易;而中国至少对于碳达峰目标来说,压力也不算大,所以也没有必要去国外买碳资产。
一个既不用买又不能卖碳资产的国家,如何成为全球碳交易中心?
那应该怎么办呢?
我们再回到《巴黎协定》,看看当前的碳资产或者绿证外流到底会不会影响NDC。
按照《巴黎协定》第六条的描述,这种影响NDC的碳交易是需要交易双方从国家层面达成某种协议才行。而且,这种影响国家NDC的碳资产并不是所有的都认,在未来会有一种新的叫做ITMO的交易品种,大概率除了ITMO以外的其它任何环境权益都不会影响国家NDC。所以我认为当前的民间碳交易并不会影响国家N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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