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
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组织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这是我国
碳交易市场发展的开端。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
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在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广东、
湖北、
深圳等地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深圳作为首个启动的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开始进行交易。地方试点
碳市场陆续开始上线交易,有效促进了试点省市温室气体减排,也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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