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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绿证VS国内绿证,中国企业如何选择?

2023-10-9 15:57

来源: 德恒律师事务所

绿证用以履行可再生能源配额义务


以美国为代表的各国,为刺激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逐步建立了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是指政府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市场份额做出强制性规定,并要求配额责任主体(因各国政策存在差异,责任主体可能为电力消费者或电网企业)承担一定量的购买义务,未完成配额义务的责任主体需要缴纳相应的罚款[1]。国际上建立配额制度的国家,通常将绿证交易制度作为配额制的配套制度,即政府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核发与其上网电量相对应数量的绿证,配额责任主体可通过向发电企业购买绿证以证明完成配额目标[2]。

我国也在近年逐步探索建立了配额制。2018年12月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力争在2018年全面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度。在经历反复论证和修改后,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最终于2019年5月10日,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对电力消费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所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是指按省级行政区域对电力消费规定应达到的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包括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有一定相似性,也被称为中国的可再生能源配额制。

但与其他国家配额制不同,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消纳责任主体完成消纳责任,除从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购入的可再生能源电量,以及自发自用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的直接履行方式外,还有向超额完成年度消纳量的市场主体购买其超额完成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以下简称“超额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转让(或交易)价格,和自愿认购绿证两种替代履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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