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较于绿色
金融服务的主体是行业或项目,转型金融的触角延伸至企业层面,避免“洗绿”现象的发生。目前,G20转型金融框架对“转型活动”大体按照“分类目录法”和“指导原则法”进行界定。其中,“分类目录法”提供了具体的转型行为和技术标准,如针对建筑、
能源、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5大行业的28种行为,对其
碳排放强度、能源使用效率、转型技术路径都设定了技术筛选标准,是一种清单式、细化至企业行为的界定方式。而“指导原则法”概括性较强,仅在宏观层面要求转型活动符合
低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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