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提出,申请登记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该属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项目方法学支持领域,而此前CCER项目方法学均为国家发改委发布。这意味着2017年之前的方法学或将全部作废。
同时,办法明确,2017年3月14日前获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主管部门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应当重新申请项目登记,但已获得备案的减排量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使用。但考虑到新方法学的高要求,预计部分老项目或难以重新登记。而且,在生态环境部随后的公告里提出,原有备案的减排量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用于配额清缴,2025年1月1日起不再用于全国
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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