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发展基础、资源禀赋、战略定位等差异,不同区域电力行业
碳排放演化路径存在不同。”国网
能源研究院研究员冯君淑表示,西部、中部等积极承接产业转移的地区,电力需求拥有更大增长空间,不宜早于全国实现电力碳达峰。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引领高质量发展的第一梯队区域,以及东北区域,拥有更多元化的电力供应结构,不宜晚于全国实现电力碳达峰。“统筹区域间碳达峰次序意味着可能给部分地区带来经济发展受损代价,将削弱区域减排协同意愿,这需要统筹推进相关支持政策。”
国网能源研究院研究认为,2030年后东中部分布式新能源已高比例开发,大型新能源发电基地将在西北地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不断扩大规模。针对目前“沙戈荒”地区新能源基地化开发技术路径仍不明确、经济性仍较低等问题,需要坚持构建“三位一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未来需设计合理的区域间碳配额分配机制,通过完善的交易机制推动各地区之间相互协调发展,可合力减碳。此外,还需依据各地区能源资源禀赋和经济发展阶段差异,统筹能源电力流流向与跨区碳流向核算机制。
版权申明:本内容来自于互联网,属第三方汇集推荐平台。本文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文章言论不代表链门户的观点,链门户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侵权请联系QQ:3341927519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