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函〔2024〕4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杭州)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5-29 12:47
来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
实施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4.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标准。执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有关规定,在土地出让(划拨)阶段落实绿色低碳控制性指标要求。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5.创新推动城市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因地制宜在老旧小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更新单元。制定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
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节能改造。深化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
能源建筑应用。
6.加快推进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开展近零碳(零碳)区域试点。推进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等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高星级绿色建筑两个“百分百”建设。到2025年,以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为重点,各区、县(市)至少培育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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