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化
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分类管理,规定含氯废物(如PVC)处置量不得超过总协同量的5%。某企业年处置废弃物10万吨,其中含氯废物6000吨,超标部分1000吨不享受0.1tCO₂/t的基准值,改按普通原料核算。文件要求危废入场前需进行XRF荧光光谱检测,氯含量>1%的批次单独标识。核查机构每季度抽查预处理车间投料记录,发现隐性混入含氯废物的,当月协同处置配额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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