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强化
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监管,要求飞灰处置量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五联单编号)逐笔核验。某企业申报处置飞灰3万吨,经核验联单总量2.85万吨,核定配额=2.85万×0.3=8550吨,差额1500吨不计入。文件规定处置企业需安装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实时监测入料成分,重金属超标批次需提供稳定化处理证明。核查机构每月比对生产台账与生态环境部门危废平台数据,某企业因数据偏差5%被暂停配额申请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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