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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形式的变迁 : 公司与区块链自组织经济

2018-7-12 09:00

来源: 清华大学 作者: 高彩霞

公司与社群经济


从历史来看,公司和社群都是时代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以公司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作是工业革命时代的产物,最早产生于19世纪中叶的英国,在中国,现在企业制度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社群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互联网尤其的是移动互联的发展,借助于身份验证、通讯录绑定、地理位置等技术手段,可以实现随时随地的互动,社交的信任感和真实性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提升。从组织形式上看,公司的组织形式较为规范和紧密,有法可依,社群则相对松散。在我国,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规范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依据。股权是公司制的一项重要的基本权利,确保了投资人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在文化上,公司的更偏向于单向输出模式,并进行员工招募和培训。而社群自带文化属性,他们对社群有自发的归属感,具有较强的消费力和协作力,通过互动参与寻求价值认同感。比如我国的豆瓣小组、新浪微博、天涯社区等,以及国外的Twitter、MySpace、Linkedin、Facebook等。社群维系的关键是情感交流、文化传播和价值认同。从商业体系来看,在传统的商业体系中,消费者和生产者是最主要的角色,作为生产者主体的公司,以及公司的员工,和消费者有较大的区隔。但在社群经济体中,生产者、参与者、消费者三者角色重合。社群经济的盈利模式是通过社群经济和媒体电商的方式所实现的。但是目前来看,社群很少能够做到商业上的闭环,其创造的经济效益有限。

目前,公司仍旧是社会创造的主体力量,但公司治理的诟病不断凸显,如不论是以控股股东利益组大化还是以公司利润最大化为主要目标,都不能兼顾全体股东、利益相关者以及社会利益;公司管理层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难以积极履行勤勉义务和忠诚义务。公司模式从股权设置到激励机制、监督机制以及融资保障上,公司都有其固有缺陷。而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而形成巨头互联网公司,形成了巨大的连接垄断,中小企业没有与之抗衡的话语权。无论是从传统治理模式还是从社会结构来看,已经限制了创新的发展,无法再带动社会持续巨大的价值创新。

社群经济作为一种更开放社会组织形式,更符合多元化时代的要求。以维基百科为例,在没有中央权威协调、传统命令机制的情况下,全世界的人共同合作,编辑出一个在线免费的知识库,并且维基百科是一个非营利组织,它的费用都是通过社区捐赠完成的。维基百科可以说完成了从募资到价值创造的全过程。社群经济是社会化分工和合作的创新机制,它能够在基于共同理念的认同的基础上完成复杂的协同效应,能在更大范围内去进行更深刻、更及时、更有效的合作。但是社群经济缺乏激励机制,无法长期激励价值创造者,社群经济亟待长效机制的激励。

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解决信任机制的技术,通过在社群经济中引入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通证系统,可以改变社群经济的现状。在传统的公司治理中,股东即享有管理权又有决策权,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员工和消费者都没有话语权,处于被动地位。而通证的出现,将生产者、参与者和消费者有机统一起来,这种新的经济我们称之为新型自组织经济模式。新型自组织经济是区块链等新技术发展下社群经济的迭代升级,是迈向未来智能社会的第一步,即区块链3.0时代。世界经济论坛创始人兼执行主席施瓦布教授表示,区块链将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关键技术。2018年5月28日,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提到:“世界正在进入以信息产业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时期。”“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区块链技术无疑将在未来社会发展中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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