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
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锚定园区绿色
低碳转型核心目标,明确用能结构转型、节能降碳、产业结构优化等八项重点任务,创新设定“单位能耗
碳排放”核心评价指标与清洁能源消费占比等引导性指标。
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第一批52个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实现31个省(区、市)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涉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绿色算力、化工园区等多个高附加值产业领域。零碳园区聚焦“绿电直供+以绿制绿”核心路径,探索多元零碳发展模式,其建设经验将为全国各级各类园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转型样本。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推动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能源局支持各地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
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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