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大会通过决议,正式采纳国际法院(ICJ)关于国家气候义务的咨询意见。该决议将ICJ关于“国家有义务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温室气体排放造成跨界损害”的法律观点纳入联合国框架,显著提升了《巴黎协定》及相关气候条约的法律权重。专家认为,这为各国法院审理气候诉讼、追究政府及企业“气候不作为”责任提供了更强有力的国际法依据,全球气候治理正从“软性承诺”向“硬性法律义务”加速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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