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引多位
碳市场律师与合规专家分析指出,欧委会正在讨论的"允许进口商以碳信用部分抵扣CBAM费用"条款附带极高门槛:拟适用信用须同时满足①经ICVCM授予CCP标签或等效审查;②出自与欧盟签署第六条双边协定的国家并具ITMO授权书;③出口国主管机关出具未双重计算证明。专家称上述要求在现阶段发展中经济体普遍难以满足,实质意味着CBAM抵扣机制短期内难落地,"更多是政治姿态而非即刻减负工具"。
钢铁与铝加工出口商仍应聚焦完善产品碳足迹(PCF)MRV体系以应对2027年正式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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