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ECJ)就波兰与匈牙利挑战《拍卖收入指令》案作出先行裁决,明确欧盟成员国须在法定时限内证明
碳市场(EU ETS I+II)拍卖净收入至少50%专项用于气候减缓、适应及受转型冲击地区/群体的公正转型措施,支出须接受独立审计并公开明细。法院支持欧委会有权对连续两年未达标国暂停下一期新增配额分配授权。此裁决终结多年"收入用途模糊"争议,预计迫使多个东欧成员国修订国家气候基金章程。环保NGO欢迎约束力度,工业界担忧成员国借机增设附加碳费或挪用企业返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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