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碳金融作为连接经济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桥梁,对于实现碳中和目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推进碳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的困难和挑战,如碳汇未能充分纳入碳金融体系,碳金融交易机制不完善等,需要从机制和路径层面对发展我国碳金融进行研究和设计。首先,将实施碳税、碳关税及界定碳汇所有权作为激活碳汇交易的顶层设计;其次,构建支持碳中和的新型金融机制,形成碳汇投资者、碳保险、碳信贷之间的三元稳态关系;最后,打造新型碳中和智能化数字交易平台,为碳金融市场提供高效、透明、安全的交易环境。
为深入落实《“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任务部署,近日,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信息化标准建设行动计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健全国家信息化标准体系
凝练推广“人人一千克”、“我为亚运种棵树”、“绿色办公十条”、“人人绿色公益三小时”、“人人一千瓦”、低碳村规民约等模式,以垃圾分类、绿色出行、植树绿化、光伏利用、餐饮节约、塑料污染治理等为主题,打造“人人+”低碳系列行动
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对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引导激励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为进一步巩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持续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监督管理,促进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技能人才支撑
代表们提出的关于崇明建设世界级生态岛碳中和管理子平台的相关建议我们总体表示支持。围绕“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我市已制定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1+1+N”政策文件体系,明确了能源、工业、交通、建筑、循环经济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为应对气候快速变化,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公布了最新版建设气候适应型和低碳卫生系统的业务框架。在即将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28次缔约方大会之前发布的这一综合框架,旨在增强卫生系统的韧性,同时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从而为保
重点排放单位还可以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消碳排放配额的清缴,但是不得超过应清缴配额的5%,而且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重点排放单位以及技术服务机构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重点排放单位若弄虚作假,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甚至停产整治的处罚;技术服务机构若出具不实或虚假报告,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处罚,甚至取消资质的处罚
目前国内碳交易执行的是报告——核查制度。重点排放单位须依法自主或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如实准确统计核算本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编制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并按照规定将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年度排放报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行业发展阶段、历史排放情况、市场调节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碳排放配额实行免费分配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重点排放单位的确定条件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苏州市政府印发《苏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任务,为全国碳达峰提供试点示范。《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各地各相关部门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工业重点行业达峰行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