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全面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结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规范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收入管理工作,落实《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京政发〔2024〕6号)要求,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收入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财资环〔2022〕53号),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现将《北京市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为做好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履约清缴工作,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2024年6月底完成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报告提交后,参照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碳配额分配方案,帮助企业模拟测算了碳配额,并进行了履约清缴预告预警
近日,济南市顺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工作,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征程上迈出坚实步伐。此次履约涉及全市8家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总量达2520.5万吨,履约率达到100%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能降碳工作。2024年5月23日,国务院印发实施《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对2024—2025年节能降碳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提出分领域分行业实施十大节能降碳专项行动,并要求各地要细化落实方案
024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350万吨标准煤
围绕国家部署的节能降碳十大行动,结合我省重点用能领域、重点工业行业、重要用能设备等方面节能降碳短板弱项,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设定细化目标,提出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优化、工艺技术提升、节能降碳改造、用能设备更新等针对性任务举措
强化节能降碳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等政策,积极争取将一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纳入国家“十四五”能耗单列范围,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细化分解各地区和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目标任务
健全市场化机制。大力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积极推广“一站式”节能综合服务模式。推进用能权有偿使用交易。探索建立我省纳入全国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加强与欧盟碳市场、美国加州碳市场合作交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12号),加大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力度,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尽最大努力完成我省“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锚定湖北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目标,依托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以下简称中碳登)国家级平台和湖北区域碳市场先行先试优势,全力推进全国碳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