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53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能源局、数据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现就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制定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统筹谋划、安全替代,正确处理传统能源和新能源“破”与“立”的关系,源网荷储一体推进,全面提升可再生能源安全可靠供应能力;供需统筹、有序替代,统筹可再生能源供给与重点领域绿色能源消费,加快推进增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和《财政厅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
到2027年,逐步建立碳普惠相关制度标准和方法学体系,搭建形成全省统一的碳普惠平台,推动地方先行开展碳普惠试点建设,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和多层次的碳普惠应用场景。到2030年,全省碳普惠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地方试点基础上,碳普惠减排场景和项
根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总体工作安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将于2024年10月28日(周一)起正式上线“碳排放配额23”(对应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碳排放配额24”(对应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的上线时间将另行通知
综合价格行情反映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上线交易的各年度碳排放配额的综合价格信息。“碳排放配额23”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样本包括“碳排放配额19-20”“碳排放配额21”“碳排放配额22”“碳排放配额23”价格信息。“碳排放配额24”上线后,综合价格行情样本包括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制度,构建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工作方案》
台湾省环境部表示,21日已正式公告碳费征收费率,一般费率每公吨新台币300元,优惠费率A、B分别为50、100元,明年元旦正式生效。公告一般费率为每吨碳300元;符合「征收对象温室气体减量指定目标」公告附表一行业别指定削减率规定的
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总体看,全国碳市场建设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覆盖行业、市场活跃度、市场功能发挥等许多方面仍需发展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强制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正式启动交易,目前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的配额交易与清缴工作,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通过配额管理,助力发电行业高质量发展,主要成效如下: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以2023年度各类别机组平衡值为基础,在充分结合行业减排目标、企业履约压力、政策鼓励导向等因素的基础上,继续按照全行业配额基本盈亏平衡、略有缺口的原则设计
《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总体延续了前两个履约周期的总体框架,增强市场预期。制度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继续采取以强度控制为思路的基准线法免费分配配额,企业配额量与产量挂钩
强化统筹协调。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等关系,建立健全统筹融合的战略、规划、政策和行动体系,坚持减污降碳协同联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