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ER与碳排放权配额均属于碳资产,与企业其他资产如实物资产、金融资产等一样可以被交易。作为碳配额市场的重要补充,CCER交易始于2012年6月,企业或机构可在国家登记簿登记并在经备案的交易机构内交易,用于抵消碳排放
碳排放权因为其稀缺性而形成一定的市场价格,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在碳约束时代,逐渐成为企业继现金资产、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后又一新型资产类型——碳资产。对重点排放单位来说,碳资产管理得当,可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可持续发展竞争力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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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因子优先采用省级数据,国家数据为补充
零碳园区建设明确申报主体资格,省级以上开发区优先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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