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金融机构碳排放核算体系还处于早期阶段,部分金融机构应政策要求针对范围一、范围二排放进行了核算和披露,少部分试点金融机构已开始部分范围三排放的监测与核算工作,对范围三中的投融资业务碳排放核算,面临如下问题和挑战
非洲开发银行宣布将设立非洲碳市场支持机制以推动非洲碳信用市场建设
日本为扩大“蓝碳”规模,将开展深海藻类生物调查
加纳、新加坡批准第 6.2 条拟议的陆基碳项目
新加坡允许将2024年未使用的碳抵消额度结转至2025年
欧盟将把2.76亿碳配额转入ETS下市场稳定储备 (MSR)
欧洲议会通过欧盟委员会简化《碳边界调节机制》的提案
绿电直连安全责任以产权分界 项目自担供电中断风险
欧盟碳关税冲击波显现 钢铁业成本增30%水泥业超20%
亚马逊雨林保护获新资金机制 年注资12亿美元
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行为碳效评级 急加速超5次/百公里配额核增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