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碳排放单位报送要求。按照《北京市企业(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核算和报告要求》(见附件1),建立二氧化碳排放监测和报告机制,核算本单位2022年度碳排放数据,编制初次碳排放报告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5月31日前通过碳排放管理系统
两部门明确全国碳市场交易手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有序推动多用户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我国首个二氧化碳地热能项目投产
协鑫能科发布鑫零碳生态创新方案与自研数智化能碳管理平台,同步推出“鑫零碳”产品体系与伙伴赋能政策
雅高集团携手仲量联行发起“清析碳路计划”
2026年《财富》中国ESG影响力榜发布
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宣布将“范围三排放”纳入投资决策,施压被投企业管控供应链碳足迹
非洲联盟通过《内罗毕碳市场宣言》,旨在建立区域统一监管框架提升议价能力
国际民航组织启动CORSIA机制中期评估,或将上调碳抵消比例并纳入新兴航空燃料
德国工业巨头呼吁欧盟设立“绿色钢铁”差价合约,以弥补“绿色溢价”并保障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