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2023年重点工作安排及责任分工》(示范区执委会发〔2023〕4号)安排,为深入推进长三角乡村振兴一体化发展,现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农业碳汇交易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
全国碳市场建设实现稳起步、稳运行
明确全国碳市场中长期发展的路线图
做好统筹工作推进碳市场建设
上海将不断创新碳普惠激励机制
自然解决方案与工程技术路径在碳清除领域展开竞争
数字技术赋能碳信用监测,精准度大幅提升
碳信用政策协同效应显现,国际监管框架逐步统一
碳信用金融市场创新加速,风险管理工具多样化
零碳园区建设明确验收标准,核心指标不达标将取消申报资格
零碳园区建设强化过程管理,要求按年度报送实施进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