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价值互联”的虚拟空间,
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机制为化解信任危机提供了新的可能路径。目前,作为底层技术的区块链,大多面向B端(商家、企业),因此很多个体还较难直接感受到区块链的存在和价值。在未来,面向C端(用户、消费者)的应用,或将联结民众生活的“指尖”和“云端”。区块链在链接现实世界与虚拟空间之间有载体与内容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区块链本身作为一个平台(类似于我们使用的电子设备),存储流转其中的信息和数据。比如,司法领域的区块链存证平台,常用于存储传统种类的证据材料。二是电子信息以区块链自身的信息格式,在其他设备载体上进行存储和流转。比如,作为
数字货币的
比特币,借助哈希函数运算将数据压缩成由字母和数字组成的字符串。这些方式有助于解决虚拟空间的“不信任”问题。
以区块链对司法领域信任问题的化解为例,具体表现为“人人关系”中审判人员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的关系,“人物关系”体现为审判人员与证据材料的关系,“物物关系”则体现在证据材料与客观事实的同一性认定过程中。由于区块链具有不同于以往存储载体的技术特性,其作为载体在司法中被应用为存证平台呈勃兴之势,并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司法领域的“人人关系”“人物关系”以及“物物关系”中的信任问题。
其一,区块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司法领域“人人关系”的“不信任”问题。区块链的去中心化信任机制,使刑事司法领域的侦查、起诉与审判三大主要诉讼阶段紧密联结,实现了证据材料的跨部门高效传送,降低了证据材料被篡改的可能性,也压缩了司法腐败的滋生空间。
其二,区块链为化解司法领域“人物关系”信任问题提供支撑。公权机关利用区块链防伪造、防篡改的技术优势,可以大幅提高审判人员审查判断证据材料真实性的水平,在审查区块链证据材料时,将关注焦点由以往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转向关联性与合法性的审查判断。
其三,区块链减少了证据材料与客观事实之间“物物关系”的“信任麻烦”。区块链诞生前的数据保全技术较为原始,主要依靠当事人将需要保全的证据材料复制、存储在清洁的设备载体上,被保全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和同一性难以得到确认。而区块链确保了证据材料入链之后的稳定性,便于将其与原始证据进行同一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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